“退役军人”,是荣誉,是责任,而不是违法犯罪的招牌
文|庄志明律师
昨天,看到一个关于“退役军人”的大新闻。
12月9日,新华社发布消息称,10月4日至7日,山东省平度市发生一起少数打着“退役军人”旗号的人组织的聚集事件。聚集期间,聚集人员非法游行、示威、静坐,极少数人实施暴力袭警、打砸车辆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,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,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危害。
对于该恶性事件,经山东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,钟某峰、郑某冰、葛某高等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妨害公务罪、故意伤害罪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、寻衅滋事罪等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公安部门这一举措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意愿,捍卫了法律尊严,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,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绝对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。
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,是荣誉,也是责任。“退役军人”不是极少数人违法犯罪的招牌。
国家向来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,今年又专门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部,负责军队转业干部、复员干部、退休干部、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等。应该来说,退役军人表达诉求的方式是广泛的,渠道是畅通的。不通过合法方式提起,而是剑走偏锋,妄图“把事情搞大”,引起重视,达到自己无理诉求的,那都是痴人说梦。
我们必须要谨记,法律必须遵循。法治是维护人民权益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。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,要实现政治清明、社会公平、民心稳定、长治久安,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。
当前,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备,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的局面已逐步形成,法治环境越来越规范、越来越公正、越来越严密,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追究,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。山东平度事件中实施暴力犯罪的嫌疑人错误以为法不责众,以身试法,最终落得受法律追究的结果。
我们必须要谨记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无论你位有多高、权有多重、功有多大,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,都没有违法犯罪不受追究的资格。当前,少数人打着“退役军人”的旗号,逾越法律底线,违法表达诉求,聚众闹事,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我们必须要谨记,法律只有严格执行才能彰显权威。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”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,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。只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,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、尊严和权威。
此次山东平度事件发生后,对其中实施暴力打砸的骨干人员、现场组织指挥的首要分子以及煽动串联、提供犯罪工具的主要人员钟某峰、郑某冰、葛某高等10人,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法律权威、捍卫了法律尊严。
法治社会没有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人,谁都不能为所欲为。全体公民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,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、合理表达诉求,不被谣言所蒙蔽、不为煽动所蛊惑,坚守法治红线和道德底线,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促进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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